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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南第一小学[ 小学|区重点|公立 ]

  • 学校地址:鄞州区蕙江东路48号
  • 学校特色:小班教学语文类
  • 学校电话:0574-88468028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首南第一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文章出处: 录入人:李赛萍 发布时间:2015-4-1 点击数:2404 【相册模式浏览】
首南第一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育局和首南街道教辅室关于2015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2015年一年级招生具体办法告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地点
4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两天,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校体育馆内
三、学区划分:
首南一小的学区为宁南南路以东(包含和悦家园、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包含的主要村、社区为:
格兰春天社区、学府社区(含荣安府、学府一号)、学苑社区、高教园区集体户、陈婆渡小区(包括荣安琴湾、都市丽湾)、鲍家耷社区、南裕社区(含雍城世家)、桃江村、傅家村、石家村。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和鄞州区和悦家园。
1.在宁南南路延伸段尚未开通前,允许三里村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可选择首南一小)
2.首南街道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尚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入学,可以凭户口簿和拆迁协议选择首南一小或惠风书院就近入学,但首次选择学区后今后不得再次变更。
四、招生对象:
1.户籍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入学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监护人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在首南一小学区的适龄儿童(指产权为70年的商品房,不包含产权为40年的公寓楼、商业用房);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首南街道范围内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2)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统一印制的“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在报名时领取,并在10日内在原户籍地盖章后再交给报名学校。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3.区级引进人才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区人社局出具的《区级人才引进备案表》;(3)首南街道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4)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具备四项条件,即:
①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②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经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③在首南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现役军人随军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现役军人证明;(3)居住在本学区的有关证明。
5.鄞州区公共租赁房(和悦家园)与江东区经济保障房住户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鄞州区住建局或江东区住建局出具的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购房合同;(3)户籍不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还需具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具备四项条件,详见区级引进人才子女条件(4)。
注:以上户籍证明及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4月19日止。上述2、3、4、5类儿童,只接受报名,视学额空余情况,以后酌情录取,录取的相关通知,可见学校校园平台及校门口通告。
五、报名程序
家长填写、递交报名登记表(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也可以就近在首南街道境内就读的幼儿园门卫领取,提前填写),交验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并上交相应的复印件。经核实户籍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直接领取录取通知书;其他4类儿童,待学校到有关单位查验资料真伪后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办法:
今年我校招收新生具体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监护人的房产都在本街道,且长期居住的。
2.户籍在本街道,监护人没有房产在本街道的适龄儿童。
3. 户籍不在本街道,但监护人有房产在本街道的适龄儿童。
4.区级引进人才子女、现役军人随军子女,鄞州区公共租赁房(和悦家园)已入住住户子女。
七、注意事项:
1.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自愿放弃本学区学校,而就读于学区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本学区学校的,则该生不再视作本学区学生。由教辅室统一安排到有学额的学校入学。
2.户籍、房产证的迁入日期截至2015年4月19日前。
3.不按时来报名的本学区学生,视为放弃本学区就读的权利,不再保留名额。空余的名额将招收部分学区外的学生。
4.户籍在本学区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或免于入学的,应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前来学校办理相应手续。单有房产的超龄儿童原则上不予录取。
5.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和鄞州区公共租赁房(和悦家园)住户子女要求插班就读首南一小的,凭公租房租赁合同及户口本与学校联系,由首南一小安排插班就读。
6.街道企业引进人才子女需要就读我校的,在符合区教育局规定的“外来工子女入学条件”情况下,经街道各部门审核后,由街道教委决定。
请您放心地把孩子交给我们!我们将以优美的环境熏陶学生,以优良的师资服务学生,以优质的教育塑造学生,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家长和社会!
地 址:鄞州区首南街道中蕙东路725号
网 址:www.sndyxx.com
垂询电话:88468190(蔡校长)
鄞州区首南第一小学
2015年3月31日

首南第一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文章出处: 录入人:李赛萍 发布时间:2015-4-1 点击数:2404 【相册模式浏览】
首南第一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育局和首南街道教辅室关于2015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2015年一年级招生具体办法告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地点
4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两天,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校体育馆内
三、学区划分:
首南一小的学区为宁南南路以东(包含和悦家园、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包含的主要村、社区为:
格兰春天社区、学府社区(含荣安府、学府一号)、学苑社区、高教园区集体户、陈婆渡小区(包括荣安琴湾、都市丽湾)、鲍家耷社区、南裕社区(含雍城世家)、桃江村、傅家村、石家村。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和鄞州区和悦家园。
1.在宁南南路延伸段尚未开通前,允许三里村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可选择首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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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首南第一小学小学创办于民国21年(1932年),资金由本村士绅筹集,校址在后江桥王李家一间堂屋内,定校名为“李王家小学”,一、二年级复式班,学生仅30余人,教师王复旦,后由其兄王省旦继任。 1942年更名为“中惠小学”,迁址至陈婆渡村大庵内,以廊屋为教室,两个复式初小班,50余名学生,2名教师。解放初,人民政府接管后,成为公办学校,学校规模仍如前。 1953年起,更校名为“浦东乡陈婆渡初级小学”, 规模如前,负责人顾中。至1958年下半年新增1个高小班,成为完全小学。 1960年上半年,先由董伟棠为学校负责人,后由鲍忠甫继任;下半年,学校成为社中心,招收石路头、鲍家耷、张家耷村高年级学生入学,发展到5个班级,校长张如荣,有教师7名。1961年,改名为陈婆渡公社中心学校。翌年,社中心迁至蔡家,学校又改名为陈婆渡完小,校内有3个班级4名教师,沈兆元为学校负责人。1963年下半年,又恢复为社中心,6个班级,8位教师,校长应义标。1965年建立中共党支部,陶菊美任支部书记。 1966年下半年,“文革”开始,由贫管小组管理学校。原有学校机构瘫痪,学校陷入停顿。学校更名为红卫小学。当时由王家楹、俞秀菊先后担任公社教育革命干部。 1975年,增办初中1班。翌年又增设1班,校名为“红卫五.七学校”。 1978年9月,停办初中班,复名为红卫公社中心学校,陈均权任校长兼支部书记。1980年拆建原大庵,建造一幢2层教学楼,面积为457.24平方米。 1981年秋,中、小学分设,小学先由马文娟、后由张和负责。当时有6个班级,263名学生,10位教师。翌年,邵孝桂任校长。 1983年,恢复乡镇建制,学校更名为“陈婆渡乡中心小学”。同年石路头小学并入本校。 1985年11月拆西厢房,并在教学楼西侧扩建教室2间(94.5平方米),同时买进原供销社平房8间(180平方米),总面积达731.74平方米。同年前周小学、鲍家小学并入本校。 1988年学校买进了大庵大殿,平整拆建,当时学校有10个班级,学生464人,教职工22人,学校占地面积2407平方米,建筑面积1130平方米。 1990年,学校发展到12个班级,学生达500余人,教职工25人,由陈冠昌继任校长。 1991年石家小学高段部并入本校。 1992年,撤区并乡,学校改名为陈婆渡小学(点校),学校隶属于钟公庙中心小学领导,顾岳梅继任校长。1994年学校扩建一幢2层教学楼,面积为306平方米。1996年,鲍家小学撤并入本校。 1998年方世海继任校长,又扩建一幢3层教学楼,面积为875平方米。1999年8月惠风小学并入,学校有16个班级,学生800余人,教职员工30人。 1999年9月三里小学并入本校。 2001年,鲍国光继任校长。2003年,陈婆渡中学撤并到钟公庙中学,原校址归小学继用,作为高段部教学场地,原小学作为低段部的教学场地。2003年9月,蔡家小学、桃江小学并入本校,学校规模扩大,设施逐步完善,拥有24个班级,1056名学生,54名教职员工。占地18余亩,建筑面积5851平方米。 2004年秋,由钟公庙街道总投资近3000万元,占地47亩,建筑面积近18000平方米,具有完备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新校舍投入使用。学校升格为中心级小学,学校归钟公庙教辅室领导(财经独立)。 2008年秋,蔡岳伟继任校长,学校发展蒸蒸日上。 2010年,学校更名为鄞州区首南第一小学。

首南第一小学小学创办于民国21年(1932年),资金由本村士绅筹集,校址在后江桥王李家一间堂屋内,定校名为“李王家小学”,一、二年级复式班,学生仅30余人,教师王复旦,后由其兄王省旦继任。 1942年更名为“中惠小学”,迁址至陈婆渡村大庵内,以廊屋为教室,两个复式初小班,50余名学生,2名教师。解放初,人民政府接管后,成为公办学校,学校规模仍如前。 1953年起,更校名为“浦东乡陈婆渡初级小学”, 规模如前,负责人顾中。至1958年下半年新增1个高小班,成为完全小学。 1960年上半年,先由董伟棠为学校负责人,后由鲍忠甫继任;下半年,学校成为社中心,招收石路头、鲍家耷、张家耷村高年级学生入学,发展到5个班级,校长张如荣,有教师7名。1961年,改名为陈婆渡公社中心学校。翌年,社中心迁至蔡家,学校又改名为陈婆渡完小,校内有3个班级4名教师,沈兆元为学校负责人。1963年下半年,又恢复为社中心,6个班级,8位教师,校长应义标。1965年建立中共党支部,陶菊美任支部书记。 1966年下半年,“文革”开始,由贫管小组管理学校。原有学校机构瘫痪,学校陷入停顿。学校更名为红卫小学。当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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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首南一小的学区为宁南南路以东(包含和悦家园、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包含的主要村、社区为: 格兰春天社区、学府社区(含荣安府、学府一号)、学苑社区、高教园区集体户、陈婆渡小区(包括荣安琴湾、都市丽湾)、鲍家耷社区、南裕社区(含雍城世家)、桃江村、傅家村、石家村。江东区经济保障房和鄞州区和悦家园。 1.在宁南南路延伸段尚未开通前,允许三里村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可选择首南一小) 2.首南街道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尚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入学,可以凭户口簿和拆迁协议选择首南一小或惠风书院就近入学,但首次选择学区后今后不得再次变更。

入学条件

招生对象: 1.户籍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入学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监护人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在首南一小学区的适龄儿童(指产权为70年的商品房,不包含产权为40年的公寓楼、商业用房);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首南街道范围内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2)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统一印制的“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在报名时领取,并在10日内在原户籍地盖章后再交给报名学校。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3.区级引进人才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区人社局出具的《区级人才引进备案表》;(3)首南街道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4)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具备四项条件,即: ①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②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经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③在首南街道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现役军人随军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现役军人证明;(3)居住在本学区的有关证明。 5.鄞州区公共租赁房(和悦家园)与江东区经济保障房住户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鄞州区住建局或江东区住建局出具的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购房合同;(3)户籍不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还需具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具备四项条件,详见区级引进人才子女条件(4)。 注:以上户籍证明及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4月19日止。上述2、3、4、5类儿童,只接受报名,视学额空余情况,以后酌情录取,录取的相关通知,可见学校校园平台及校门口通告。

招生对象: 1.户籍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入学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监护人在首南第一小学学区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在首南一小学区的适龄儿童(指产权为70年的商品房,不包含产权为40年的公寓楼、商业用房);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首南街道范围内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2)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统一印制的“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在报名时领取,并在10日内在原户籍地盖章后再交给报名学校。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3.区级引进人才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区人社局出具的《区级人才引进备案表》;(3)首南街道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4)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具备四项条件,即: ①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②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经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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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创办于民国21年的老校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