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 ,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西长营弄281号504室及自行车房1-19的不动产(含室内动产)及自行车房1-19。
(一)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财产权益范围: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卫等相关的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固定装修装饰、自行车房、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等价值(不含债权债务等非房地产类财产)。
(二)权益状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及查档信息,权属确认登记状况如下:
房屋坐落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西长营弄281号504室 |
不动产权利人 | ### |
不动产权证书 | 浙(2023)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5297号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权利性质 | 出让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 73.35 |
分摊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 13.39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5年06月15日止 |
有无抵押 | 有 |
有无查封 | 无 |
租赁情况 | 无 |
使用情况 | 空置 |
欠费情况 | 2024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物业费共计880元;详情请询问小区物业宁波市镇海招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附记 | 用途:自行车房:1-19,使用面积:7平方米 |
不动产登记时间 | 2023-05-10 |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根据实地勘察,拍卖对象宗地开发程度:红线外为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势平坦略高于周围道路,地质均值,宗地靠北侧有河道流经,宗地无沟壑、沉降、河道浸没等不良现象,亦无可知的土壤污染等,与周边住宅用途利用相匹配。
2、建筑物实物状况
该住宅楼在小区北门西侧。建筑形式为多层建筑物,整体南北朝向,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地上6层,其中第1层为门面房与附属自行车房),建成年份为1996年。外墙贴条砖与马赛克,铝合金窗,梯户比为一梯两户。拍卖对象为西长营弄281号2单元地上第5层西户,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入户防盗门,室内布局为两室两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其中两室均木地板地面、墙纸墙面、木门、墙纸顶棚;客厅餐厅地砖地面、木板装饰墙面、木艺顶棚;厨房地砖地面、瓷砖墙面、塑扣吊顶、轻质移门、固定橱柜;卫生间地砖地面、瓷砖墙面、塑扣吊顶、轻质移门、固定有坐便器、洗漱台;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空置。房屋承重结构未见不均匀沉降,采光条件较好、通风条件较好,维护保养一般,整体观感一般。
附属用房自行车房1间(房号1-19),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西长营弄281号第1层夹层,实际门牌号504。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本次拍卖将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西长营弄281号504室部分可移动家具纳入拍卖范围。
室内部分动产明细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木床 | 张 | 1 | 1.5米×2米 |
2 | 床头柜 | 个 | 2 | |
3 | 电脑桌 | 张 | 1 | |
4 | 三角柜 | 组 | 1 | |
5 | 挂式空调 | 台 | 1 | National,1995年制造 |
6 | 风扇 | 个 | 1 | 格力 |
7 | 木床 | 张 | 1 | 1.2米×2米 |
8 | 床头柜 | 个 | 2 | |
9 | 写字桌 | 张 | 1 | |
10 | 书架 | 组 | 1 | |
11 | 组合矮柜 | 组 | 1 | 长3米 |
12 | 立式空调 | 台 | 1 | SHARP,KFR-50L,1998年制造 |
13 | 酒柜 | 组 | 1 | |
14 | 沙发 | 个 | 1 | 长1.7米 |
15 | 茶几 | 个 | 1 | |
16 | 餐桌 | 张 | 1 | |
17 | 木椅 | 把 | 3 | |
18 | 冰箱 | 台 | 1 | 海尔BCD-190WDPT |
19 | 热水器 | 个 | 1 | 美的JSQ22-12HWB |
20 | 油烟机 | 个 | 1 | OPAICN |
21 | 燃气灶 | 个 | 1 | 百得 |
空置,无人居住,物业费有拖欠,暂算至2025年12月,应支付880元,实际以物业结算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78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辅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悔拍人禁止参拍。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2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2月20日(10:00-10: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15355130118(施)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8000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28580299912017073),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大厅101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20629。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82631(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www.nbcourt.org.cn。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7日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 ,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7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20629。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82631(李法官)。
监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